T12-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
—— 海事局课程
课程介绍
GF规则高级培训课程是基于IGF规则设计开发的。由于IGF规则是强制性的(自2017年1月1日起),适用于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,并对在这些船舶上工作的海员提出了新的培训要求。本课程介绍以气体或低闪点液体为燃料的船舶的机械、设备和系统的布置和安装标准。该课程还介绍了指导船舶设计,建造和操作的功能要求,特别关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要求。本课程将使参与者能够申请高级COP,以便在使用IGF规则所涵盖的燃料的船舶上航行。本课程的目的是提供培训,以满足船长、轮机员加入以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(如LNG、CNG、LPG、甲醇/乙醇等)为燃料的船舶的培训和认证的最低强制性要求,在加注、储存和转移期间,应接受有关处理此类挥发性燃料的基本/高级安全培训。
本课程完全符合:
1、STCW第A-V/3节,表A-V/3-2 -《IGF规则》船舶高级培训最低适任标准规范;
2、STCW第B-V/3节关于受《IGF规则》约束船舶上船长、高级船员、普通船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的指南;
3.、利比里亚海事管理局核准的IGF培训课程;并通过了MSA和香港MARDEP的认证。
▍课程目标
本课程旨在为海员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,使其能够在使用《IGF规则》所涵盖领域的船舶上进行船上操作。它还为负责与受《IGF规则》约束的船上燃料的保管、使用或应急反应有关的指定安全职责的海员提供高级培训。
▍课程内容
T12培训:5天
(培训4天、考试1天,包括2次认可的加装燃料操作模拟器培训)